2019年春季宣城郎溪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 ||||||||||||||||||
來源: 發(fā)布日期:2019-05-10 人氣:2265 | ||||||||||||||||||
各中小學、幼兒園,縣直屬學校: 為做好2019年春季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確保我縣認定工作順利完成,根據(jù)《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安徽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及條件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并屬于下列人員之一: 1、戶籍在郎溪縣內的人員; 2、持有有效郎溪縣居住證的人員; 3、就讀于外省(市、區(qū))或省內其他地市普通高等學校、戶籍在郎溪縣的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和全日制在讀研究生; 4、持有有效郎溪縣公安機關簽發(fā)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宣城市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的港澳臺居民。 (二)認定對象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已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人員,可在符合其他認定條件后,申請直接認定任教學科與其考試學科相一致的中小學教師資格。 2、未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但系2013年12月31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可在符合其他認定條件后,申請直接認定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yè)相一致的中小學教師資格。 以上人員中,如申請認定任教學科與其所學專業(yè)(或考試學科)不一致的教師資格,均須重新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與申請任教學科相一致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二、認定工作程序 2019年春季郎溪縣教育體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程序和有關事項如下: (一)認定對象申報程序 1、網(wǎng)上申報 從2019年5月6日至6月20日,申請人員可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edu.cn),點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wǎng)報入口”圖標,進行網(wǎng)上注冊,提交申請信息,完成網(wǎng)上報名工作。 受理咨詢電話:0563-7031010 2、現(xiàn)場審核確認 申請人須于2019年6月20日至21日到郎溪縣教育體育局三樓人事科進行現(xiàn)場確認,確認成功后即完成報名工作,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xiàn)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現(xiàn)場確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①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張(與網(wǎng)上申報上傳照片一致)。 ②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或居住證、學生證原件,港澳臺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③學歷證書原件。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須提交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申請小學教師資格須提交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須提交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證書。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在學信網(wǎng)(https://www.chsi.com.cn/)上查驗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對符合申請條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畢業(yè)證書后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④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申請中小學語文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申請其他學科教師資格者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以上。 ⑤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須提供能體現(xiàn)教育學、心理學合格成績的本人畢業(yè)生成績登記表復印件,以及體現(xiàn)本人參加教育實踐環(huán)節(jié)的鑒定表復印件(成績表和鑒定表復印件都要由檔案管理部門加蓋公章);參加國家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明者,應提交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或打印件。 ⑥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須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 ⑦體檢表一份。本材料由申請人現(xiàn)場確認成功后在工作人員處領取,領取后將個人基本信息填寫完整,照片貼好,當場交給現(xiàn)場確認的工作人員(體檢工作由我局另行統(tǒng)一組織)。 上述材料中,申請人的學歷證書、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信息填寫并經(jīng)“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比對成功、校驗通過的,現(xiàn)場確認時無需出示相關原件(或打印件)。 (二)認定機構審查、發(fā)證程序 1、審查核對申請人網(wǎng)上報名資料和提交的書面材料是否完整一致,完成確認工作。 2、安排現(xiàn)場確認合格的申請人,到我局指定的二級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 3、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現(xiàn)場審核確認結束之日)起14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的結論,并在郎溪縣政府信息公開網(wǎng)上公布。 4、對經(jīng)認定符合相應教師資格條件者,頒發(fā)《教師資格證書》,并在全國教師資格網(wǎng)絡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作出認定記錄。打印兩份《教師資格申請表》,一份由本人領取并及時送到檔案管理機構存入本人的人事檔案,另一份及其他有關材料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歸檔保存。 四、注意事項 (一)每位申請人在同一個自然年度只能向一個認定機構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不得在不同地方(包括外市、外省)同時申請幾種教師資格,否則后果自負。 (二)申請人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網(wǎng)上申報和現(xiàn)場確認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三)教師資格認定合格的申請人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在7月19日-7月31日到郎溪縣教育體育局三樓人事科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批復過的教師資格申請表一份,如委托他人代領,除須提交本人和代領人的身份證外,還須出具本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逾期不領,后果自負。 附件:郎溪縣教育體育局2019年春季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日程安排表
2019年4月28日 |